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情况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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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现对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情况进行调查。
一、调查范围:1978年至2014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转业志愿兵(士官)、 城镇复员士官、5-8级残疾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参战立功人员、城镇义务兵等。
二、调查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16日前请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到原安置单位填写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状况调查表。(原已选择自谋职业和自动放弃安置的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党政办填写调查表格)
三、调查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等。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填表的,将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2370006
特此公告
博兴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