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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四”个点 念好“四”字经 以公正司法热情服务取信于民

文章来源:综合调研室   发表时间: 2016-06-08    点击量:

近年来,邹平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职业规范为突破点、以司法公开为切入点、以审判管理为着力点、以诉讼服务为落脚点,突出“细、实、严、便”四字方针,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切实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取信于民、以优质文明热情服务赢得民心。

一、以职业规范为突破点,突出一个“细”字,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上,还要体现在法官形象公正上。为强化认识、外化于行,邹平法院以此为突破点,聚焦“四风”,从工作细节入手,通过“四项规范”全力塑造法官良好形象。一是规范干警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意见,制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使用办公电脑10条规定、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等文件,对干警衣、食、住、行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同时,升级审判庭和办公场所监控设施,为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安装车辆定位系统,实现了对干警行为的有效监督。二是规范文明用语。出台基本用语、电话用语、接待来访等10方面77条文明用语、50条禁忌用语,引导干警从“小节”做起,转变司法作风,杜绝“冷横硬推烦”等问题。三是规范司法礼仪。要求全院干警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仪表端庄,并以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接待办事群众,坚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文明热情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认真负责成为一种修养和境界。四是规范办事办案。夯实“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的服务理念,公开办案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严格执行承办法官负责制,着力解决当事人找人难、办事难等问题,不断提升法官服务能力和司法形象。

二、以司法公开为切入点,突出一个“实”字,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透明

为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邹平法院以司法公开为切入点,把工作做实,真正让群众了解司法、理解司法、支持司法。一是立体模式完善公开内容。构建由触摸屏、手机短信、科技法庭、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维度的立体化公开模式。当事人通过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可随时查询或了解案件信息和政务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可随时获知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案件动态信息,并可进行法律咨询和案件查询;开通运行门户网站、新浪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2015年截至目前,发表法院动态、舆情信息、微提醒、典型案例等信息2100余条,不断输出司法正能量;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8710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评阅。二是“开门评审”提升公开实效出台关于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两个”意见,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庭审观摩、参观视察、卷宗评查,并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实现了“开门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近两年来,共组织活动 2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470余人参加。活动的开展,对庭审质量的提升和法院工作的改进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企业人员、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人士3500余人次,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到法院参加庭审旁听、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等活动,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法院工作,零距离、全方位感受司法。三是拓宽公开渠道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先后与邹平报社、齐鲁晚报合办“法官说法”、“法官在身边”、“走进法院”、“直通法院”等专栏,广泛宣传法官好故事、传递法院好声音。为配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该院设立“村级宣传橱窗”,印制包含常见罪名、典型案例、诉讼指南等内容的宣传图画800余份,在全县200余村庄张贴,受到镇街及群众欢迎。

三、以审判管理为着力点,突出一个“严”字,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权威

邹平法院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案件流程网络化。依托内部网络,从立案、庭审、文书制作到执行、归档等一系列流程均在网上进行,并健全自动分案、排期开庭、节点控制、结案归口办理等程序,确保案件不超审限。二是审判管理精细化。实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报,通过横向、纵向的数据分析,确保审执运行动态平衡。同时,与纸质卷宗评查相结合,实现了对审执活动每个环节的全方位审查和监督。三是释法说理人性化。紧紧把握并切实做到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三个环节,尽可能让当事人对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及裁判依据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真正做到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四是案件庭审数字化。15处高标准科技法庭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和同步生成电子卷宗的“四个同步”,与LED显示屏联网,实现了在内部局域网络上的庭审直播和点播,并为今后互联网上直播和点播奠定了基础。在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安装高清电子监控、对所有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强化了对司法行为的监督。

四、以便民服务为落脚点,突出一个“便”字,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贴心

一是完善院长定期接访。在每月大接访基础上,每周三由院长及三名副院长轮流在信访服务大厅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群众难题;同时,公布院长联系方式,随时接待群众来访来信,并督促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第一时间”化解信访问题。二是完善庭长轮流导诉。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由业务庭庭长、副庭长担任导诉员轮流值班,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提供功能区指引、联系约见法官、转交材料、法律咨询等现场服务,并开通老弱病残孕等人群“绿色通道”,以更加周到热情的人性化服务回应群众诉求。据统计,导诉庭长平均每天接待群众200余人,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三是完善服务接待。设立接待服务大厅及当事人接待室,设置当事人休息区,张贴以“和”文化为主题的名句格言,安装电视机,随时播放法制宣传片和娱乐节目,配备饮水机、纸杯、报刊杂志等设备和用品,在方便当事人办事办案的同时,营造了良好的休息娱乐氛围四是完善诉讼援助。设立“诉讼援助中心”,公布诉讼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或企业,依法减免诉讼费,并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等便利;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2015年,共为困难企业和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377万余元,为97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金40万元。五是完善案件监督。在各窗口单位设立监督岗、配备评价器,随案发放便民服务监督卡,方便当事人监督法官办案和咨询问题,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由案件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进行评议,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公正的司法、人性化的服务,通过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邹平法院全体干警不仅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升了司法水平,更进一步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架起了与群众零距离沟通的桥梁,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暖、体会到司法的“正能量”。(邹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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