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海堂 县委副书记姜凌刚给予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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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为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积极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县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制定了《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海堂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很好,为换届工作保好驾、护好航。”县委副书记姜凌刚作出重要批示:“县检察院立足本院职能,主动作为,积极为县乡换届提供法律保障,做法值得肯定,请抓好该《实施意见》的落实。”

《意见》共15条,阐述了服务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重大意义和指导理念,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三个方面指明了服务和保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意见》指出,服务保障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对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奋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服务保障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是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现实需要,换届期间是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贯彻落实中组部提出的“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换届工作要求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重要措施;服务保障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是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重点任务。《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打击破坏换届工作的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选举结果不真实”等六类犯罪行为;发挥检察职能,从重从快惩处破坏换届工作的犯罪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的原则,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增强监督意识,坚决查处换届工作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深挖严查一般主体犯罪背后的操纵者及“保护伞”;坚持教育为先,切实加强换届法律知识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和电视、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深入各镇街,举办法律讲座,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监督,保证换届纪律的权威性,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涉及职务犯罪的苗头性问题,迅速开展预防调查,提出防范建议;建立依法处理非访工作机制,建立与上级机关、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的联动处理机制,形成依法处理非访犯罪案件的合力;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对换届工作的负面影响。

三、进一步强化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保障《意见》要求,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把服务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业务工作与服务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将服务保障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五型”检察院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意见》强调,要加强与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多沟通、多协商、多配合,要及时向党委、人大等部门报告掌握的有关情况和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严肃工作纪律,摆正位置,规范职权,为服务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