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通道被堵源于规则意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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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守规则,是道德标准也是法律规范,是对文明社会公民日常生活的最基本要求,是现代人的必备品格。

   国庆长假期间,甬台温高速公路上被称之“生命通道”的应急车道被堵,致使受伤驾驶员无法及时获得救援而死亡的新闻上了各网站头条。把此归咎于有关部门执法不力是最简捷省力的办法,但细想起来,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在我看来,公民规则意识缺失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

   同样是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我在欧洲高速公路上的所见所闻却与上述景象有所不同。今年八月,我有过一次欧洲自驾游之行,无论是普通公路还是高速公路,很多人行车都能遵守规则。在荷兰,宽敞的5条车道上,左边超车道上车辆罕见,右边应急车道上更是车辆绝迹,车辆汇成车流,规规矩矩、安安静静行走在中间三条行车道上,按指示牌上提示,以低于100迈的速度前行,很少变道,更遑论乱按喇叭了。德国高速公路不收费不限速,许多豪车以一百六七十迈的速度从左边飞驰而过,但超车之后,很快就会打着右转灯回归行车道,为他人超车腾出车道。欧洲当然也有堵车,在捷克,我们就遇到了一次堵车,车辆在蜿蜒的山路上排起了长龙,前不见首,后不见尾,但令人肃然起敬的是,除了两辆救援车疾驰而过,右边应急道上始终空无一车。

  规则意识具体表现为谦逊自律、诚实守信、注重权利、敬畏法律。上述所列的种种高速行车文明礼貌行为,实际上是这种规则意识的自然流露。

   在高速公路上,开霸王车是规则意识缺乏的表现,随意占用超车道、应急道也是这种心态的表现。这一不正常社会心理的蔓延,带来的是相互效仿,是集体违法,是法不责众,以致最后出现“生命通道”被堵的悲剧。

   人们之所以要遵守规则,是因为规则具有奖罚功能。如果不守规则不受惩罚反能获得便利,人们一定会选择不守规则。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同意对违法占用应急道之类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并且建议坚持一年以上,不见效果绝不收兵。在公民规则意识普遍缺乏的情况下,以严管重罚强制入轨,不失为培养人们形成良好驾车习惯的一种有效办法。

  从根本上说,遵守规则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发自内心尊重规则,需要在培养、增强公民的规则意识上下功夫。如卢梭所言,“法律不是刻在竹简上,也不是刻在大理石上,而是刻在人们的心中。”建议以公民教育课为载体,培养小学生从小养成规则意识,扣好人生的第一个纽扣。也可以“六五”普法为载体,对所有公民进行遵守规则法制教育。除了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等宏大叙事之外,还可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告诉每位公民,守规则其实不难,只要稍微改变一下不良习惯就可做到。守规则,就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过人行道要看红绿灯,走路要靠右,乘车要排队,不能随地吐痰丢烟蒂,开车不能随便变道、加塞、鸣喇叭、打手机,不能往窗外丢东西,在高速上不能占用应急车道……

  孟德斯鸠说:“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遵守规则,是道德标准也是法律规范,是对文明社会公民日常生活的最基本要求,是现代人的必备品格。遵守规则,可能一时也会带来某些不便,但从长远来看,如果人人遵守规则,换来的是社会秩序的井然有序、安详和谐,作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最终还是遵守规则的得益者。(作者:陈东升)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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