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见义勇为基石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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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见义勇为事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对于传承中华美德呼唤时代正义、凝聚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乡两级承担着夯实见义勇为基石的重担,如何开展决定能否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一、见义勇为工作现状

镇综治办每年把见义勇为工作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明确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表彰范围和奖励标准,完善了对见义勇为人员抚恤规定,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了重要保障。见义勇为资金来源于政府划拨、组织和个人捐助,确保表彰优抚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为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采取利悬挂标语、发送短信、召开会议、开展专题宣传日活动等方式,深入群众,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先进事迹,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见义勇为意识。

二、基层见义勇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组织,形成强大合力

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理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有力推进了见义勇为工作社会化、大众化、常态化发展。

一是联合综治、公安、财政、教育、民政、卫生、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成立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和见义勇为协会,乡镇和部门成立分别见义勇为分会,行政村和社区成立了见义勇为工作站,由综治专管员担任见义勇为工作联络员,三级组织全部依托综治部门开展工作。

二是坚持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通报见义勇为工作,有目的的组织会员参加见义勇为主题活动,提高他们的工作意识。编发见义勇为工作简报,并把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年度考核体系,形成部门负责、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对基层见义勇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开设培训班,向基层见义勇为工作者普及知识,培训快速报警、戒具使用和危急情况的及时、有效处置。此外,从政法系统选派精干人员深入村、社区对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高了他们的防范意识以及同违法犯罪分子和灾害作斗争的能力。

(二)完善制度,确保有序开展

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运行体系是确保见义勇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从制度、流程、管理等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体系,确保见义勇为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制订见义勇为协会章程,明确协会的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以及对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内容;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工作联系会议、定期走访慰问、自身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长和相关单位会议,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走访,解决见义勇为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见义勇为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见义勇为工作流程表,明确受理、确认、奖励、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时限、标准和要求,做到对见义勇为人员“五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确认、及时表彰、及时宣传。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对见义勇为者进行确认、奖励和保护,重点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来信来访,建立好人好事登记薄,并详细进行信息记录。三是强化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一档两卷”的要求,建立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卷和服务卷,对见义勇为行为申请材料、证人证言和公安、民政部门证明材料、确认申请表、确认审批表等文字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同时,不断加强视听档案建设,对表彰会、会员代表大会、座谈会、见义勇为宣传活动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为见义勇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三)健全机制,做好服务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基金筹集和管理机制。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见义勇为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广泛联系和吸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热心公益事业人士的捐助。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在金融系统营业网点、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设立“见义勇为募捐箱”,组织民政部门利用节假日、宣传日在繁华地段设立临时募捐点,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捐款,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积极动员教育、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解决落户、就业、住房、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健全法律援助机制。积极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联系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同时,由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行凶报复见义勇为人员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在广泛开展评选和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活动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对那些见义不为的党员干部、以及负有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证据确凿、情况属实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以及失职渎职的责任。通过社会共同监督,促使更多的干部、群众敢于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见义敢为,维护正义。五是健全困难救助机制。对因见义勇为受伤、丧失劳动能力或牺牲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由民政、人保、教育和卫生等单位,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人开展经常性的救助服务,真正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不流泪。

(四)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加大日常宣传。充分运用现代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见义勇为的认知度,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切实让见义勇为的精神和美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电视台开辟相关栏目,宣传报道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在报刊增设“见义勇为”专刊,专题宣传见义勇为英雄的先进事迹。建立见义勇为短信平台,通过向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息的形式,广泛征集和宣传见义勇为行为。二是强化集中宣传。组织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牌、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三是做好专题宣传。组织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学校、社区巡回演讲。同时,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创建等活动,将见义勇为融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见义勇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五进”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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